[摘要] “结婚”匆匆,“离婚”也匆匆。洪合镇就有这样一对90后青年,认识不到 两个月就“结婚”,“结婚”后又时常吵架,继而分居,然后就闹起了“离婚”。
漫画 李泽峰
“结婚”匆匆,“离婚”也匆匆。洪合镇就有这样一对90后青年,认识不到 两个月就“结婚”,“结婚”后又时常吵架,继而分居,然后就闹起了“离婚”。
婚前了解不够
矛盾骤起闹分居
李想和丁小玲都是初中毕业后随家人来到洪合镇打工的90后青年。
2014年七夕前夕,两人在老乡的介绍下一见钟情,不久后,两人就按农村风俗,在双方父母和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举办了结婚仪式。其间,李想给丁小玲的父亲送去了礼金10万元,对方也为女儿置办了一些嫁妆,花费了4万元左右。
由于丁小玲年纪还小,还没达到法定结婚年龄,所以两人在办结婚仪式前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,双方实际上属于同居关系。
由于两人认识和相处的时间短,互相了解得不够,不同的生活习惯、理念使得在共同生活中矛盾骤起。
去年11月份,两人就闹起了分居,丁小玲回到了父亲租住的地方。李想父母多次托亲戚朋友带着礼物去丁小玲家里接人,也亲自上门过几次,但丁小玲就是不愿意和好。
眼看马上要过年了,李想希望丁小玲还是能够回来一起解决问题。思来想去,李想向洪合镇调委会申请调解。
女方“死了心”
男方只能接受“离婚”
在调解室里,李想联系丁小玲,希望她能与父亲一同来调解。但丁小玲表示父亲不在家,自己一人不愿意来。调解员联系丁小玲父亲,也遭到了婉拒,调解一时无法进行。
后经调解员了解,丁小玲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,父亲常年在外打工,对丁小玲疏于关爱,父女感情并不好。丁小玲在婚后与父亲联系不多,父亲对丁小玲与李想分居的事也不太关心。
调解员据此认为,丁小玲的态度才是小夫妻俩间化解矛盾的关键。随后,调解员与李想一同来到了丁小玲父亲的住处。
在得到丁小玲同意后,调解员与她单独沟通,了解其想法。丁小玲开诚布公,表示自己是真的不想再跟李想过下去了,两人认识没几天就举办了婚礼,在一起后才发现李想身上有很多毛病,让人无法忍受。她说,这次从李想那儿搬出来,是不会再搬回去的,也希望借这次机会,彻底跟李想分开。
调解员将丁小玲的想法转述给李想,李想也认识到与丁小玲不可能再继续走下去了。
两人终同意“离婚”,但涉及到的财物问题还是需要双方父母参与调解。
耐心细致地调解
双方“和平分手”
第二天,李想与父母,丁小玲与两名亲戚一同来到洪合镇调委会,但丁小玲的父亲一直未出现。对此,调解员先进行现场调解。
李想父母表示家庭本来就不富裕,儿子的婚事加上装修房子,一共花了20多万元,10万元的礼金有一大半都是向亲戚借的。本来希望小两口能够好好过日子,但现在两人要闹分手,也实在没办法,希望丁小玲的父亲能够退还部分礼金。
丁小玲与两名亲戚表示同意,但剩余礼金目前由丁小玲父亲保管,所以退还数额还是需要与他具体协商,同时,也提出了李想父母应退还相应嫁妆的要求。
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,调解员拨通了丁小玲父亲的电话,对方抵触情绪很强烈,口口声声说管不了女儿的事,还要男方赔偿女儿的“青春损失费”。
为了使调解能够顺利进行,调解员让丁小玲及亲戚帮忙做丁小玲父亲的工作。丁小玲父亲的情绪缓和后,调解员再次与他通电话,动之以情晓之以理,希望两个家庭能化解怨气,即使不能成为亲家,也应好聚好散,既要为女儿的未来着想,也要体谅男方的家庭情况。
通过反复的沟通劝解,双方终于确定了和平分手的方案:女方返还男方礼金6万元,男方返还女方10床被子、家电等部分嫁妆。
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为这桩戏剧性的“婚姻”画上了一个句号,也为双方挽回了一些损失。(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)
老娘舅有话说
本案例中,男女双方在彼此了解不够的情况下就举办了结婚仪式,短短半年时间内就经历了“闪婚”、“闪离”,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,也是对两个家庭的不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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