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市建设局
为持续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按照“一城一策、因城施策”的工作要求,为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阶段性政策措施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措施。
一、持续实施人才购房补贴。针对首次引进桐乡市的各类人才在桐乡市域范围内购房的,凭购房合同(或房产证)和购房全款发票享受总购房款50%的购房补助:(1)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的,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购房补助。(2)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(副高级职称、高级技师)的,给予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购房补助。(3)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(正高级职称、特级技师)的,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购房补助。具体实施细则按照《桐乡市各类人才购(租)房补助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二、鼓励释放改善性需求。对列入政府有机更新规划(计划)的老旧住宅区域,鼓励区内住户以持有住房置换政府持有的安置房、保障房等,释放改善性需求。
三、优化入学政策。优化家庭适龄子女就学政策。除市区外,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,已付清房款(或贷款已发放)且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,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,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可在该新建商品住房所在镇(街道)学校排序入学。
四、鼓励“卖旧买新”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举办“卖旧买新”活动。开发企业可与房地产经纪企业、购房人签署三方协议,帮助有置换需求的购房者“以小换大”、“卖旧买新”。若旧房在约定时间内未售出的,则开发企业履约退还商品住房认购金,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。
五、实施契税补贴。(1)“卖旧买新”契税补贴。在2023年1月1日后出售桐乡市域范围内的自有住房,并在2024年4月1日-9月30日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,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75%的补贴,最高不超过6万元/套;在10月1日-12月31日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,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50%的补贴,最高不超过3万元/套。(2)首套房契税补贴。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(含)以下首套住房的,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50%的补贴,最高不超过3万元/套。
六、推进房票购房政策。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,在给予货币补偿奖励的基础上,给予房屋评估价值不超过15%的房票奖励;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选择房票安置的, 在给予货币补偿奖励的基础上,可按货币安置补偿款项再给予一定比例的房票奖励,但货币补偿奖励比例与房票奖励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%。后续将推进房票购房政策,加大宣传,吸引更多房地产项目加入房源库,增强房票应用的灵活性。
七、支持公积金政策扩面。实施住房公积金用于首付政策,缴存职工家庭在桐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,允许提取本人、配偶及直系亲属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,具体操作方式按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操作细则(试行)》执行。
八、落实金融支持政策。金融机构应当支持房地产业发展,对纳入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的项目,鼓励金融机构给予利率优惠。
本政策实施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0日。
2024年4月30日